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中国最近几十年里修志的一段经历,以及一则与吉林市相关的史料实例。
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到世纪之交,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第一轮修志工作。在吉林市,政府的史志部门和各单位都以饱满的热情和认真严谨的态度,编纂出版了一批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志书,这些书成为后人了解吉林市城市历史的重要参考。第一轮编写的志书,除了大量文字资料外,基本都配有图片,其中有拍摄于解放前的珍贵影像,也有当时单位自存的档案照片。
时光流转,几十年过去了,当年的这些“近影”随着城市的巨大变化逐渐消失在历史长河中。重新看看八十年代的街景和建筑,会产生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作为较早成书的一部史料,《吉林电业局志》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例子。书中的彩色插页记录了吉林电业局及其下属供电局的影像资料,但如今除了南马路的吉林电业局办公楼现貌还能了解到一些信息外,其它单位的位置和现状则已经不清楚。如果您知道这些单位自八十年代至今的变化,或被当年的照片唤起了某些记忆,欢迎在文末与大家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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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关于吉林电业局及其历史背景的简要梳理,便于读者理解书中的史料缘起与时间线。
吉林电业局的历史很悠久,可以追溯到1907年成立的吉林宝华电灯股份有限公司,后更名为永衡电灯厂。周边的供电单位在九一八事变前后陆续出现:1930年在桦甸设立的耀华电灯公司,1934年的磐石电灯公司,1936年的蛟河发电所等;同时,1933年设立的敦化电业会社也长期由吉林电业部门管辖。
新中国成立后,磐石、桦甸的供电单位长期由辽源市电业局管理,直到1958年才划归吉林市管理。1962年,吉林电业局进行了部门调整,在其下设立了五个供电所,分别是吉林、蛟敦、磐桦、龙潭、舒兰。1969年又在一定程度上进行重新划分,磐石、桦甸、蛟河、舒兰分离,成为独立的供电所。
1980年,吉林市的供电所体制发生变化,撤销了吉林供电所和配电工区,改设昌邑、船营、龙潭三个供电分局。到了1982年,昌邑、船营、龙潭分局与磐石、桦甸、蛟河、舒兰供电所一律改为供电局的体制,标志着全市供电系统的统一管理格局。
《吉林电业局志》的彩色插页里,保存了吉林电业局及其下属供电局的影像资料。除了南马路的吉林电业局办公楼现状外,其他单位的位置与现状如今并不清楚。若您了解这些单位自八十年代以来的变化,或被书中的照片唤起了记忆,欢迎在文末留言与大家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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